鸭血酱丝毫吃不出血腥味,鸭肉也鲜嫩无比,确实很美味。不过,就算不美味她也不想再说不好吃了,这么挑剔可真不是她的作风。
终于听到她说好吃,宋天杨没来由地松了一口气,又卖弄般解释道:“这里的血鸭只选择罗亚尔河畔的走地幼鸭,只有两三个月大,而为了保证鸭肉的鲜嫩和营养,鸭子都以绞杀的方式窒息而死,然后将鸭子烤至半熟,之后把鸭子骨头和内脏放入特制银器中榨出鸭血,再加上白兰地、波特酒、香料等配成秘制的酱料淋在鸭肉之上,所以肉质才会这么嫩滑。”
“好残忍。”
幼鸭,活活绞杀而死,听到这些字眼哪里还有味口?她以为自己很会大煞风风景了,可比起宋天杨,她却不得不承认,他才是扫兴中的最扫兴。
“越好吃的越残忍,这个道理千古不变。”
“…………”
闻声,慕千雪也确实没有再说什么,人类总是残忍的,可她也不是那种悲天悯人的性子,之所以说残忍也只是初听到绞杀的方式。不过,吃着这些的时候确实也没什么资格说残忍。
第二道是鸭腿肉,因为鸭肉全熟所以比鸭胸肉吃着略老一些,但不影响口感,慕千雪小口小口地吃着,倒也全部吃完了。看她味口不错,宋天杨很‘土豪’地开口:“喜欢吃的话下次再带你来。”
“不用了,这么贵的地方,一次够了。”
这个男人难道不懂承诺了就一定要做到吗?她和他之间的结果已注定,能坐在一起这样吃顿饭已经很难得,至于下次还是下下次,她想,他是一定还会来的,至于是不是跟自己一起来,那就真的不确定了。所以,不用了,一次真的就够了。
“不用替我省。”
“没替你省,只是觉得没必要,要吃烤鸭我自己也会做。”
闻声,宋天杨讶异地看了她一眼:“你会做烤鸭?”
不会是因为知道他最喜欢吃烤鸭才特意去学的吧?
“很奇怪吗?”
小雨和晶晶都喜欢吃烤鸭,外面卖的又特别贵,所以慕千雪很早就学会了自己做烤鸭,而且做出来的味道也并不比外面卖的差。
“你会的还挺多嘛!”
慕千雪不置可否,只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:“穷人的孩子早当家,没听过吗?”
“…………”
这是宋天杨第一次听她在自己面前提穷,以前提也就罢了,可现在她已经是宋家的三少奶奶,可她还是将自己定义为穷人。不说她现在身上有一张无限额的附属信用卡,就算是有一天她和自己离婚了,宋家给她的赡养费也不会少,可她的这一声穷字,还是说得宋天杨心里老大不痛快了。
这不是打他的脸么?他宋三少的女人居然穷到吃不起烤鸭要自己做了。
看出他脸色又不对,慕千雪突然牵了牵唇:“我去趟洗手间。”
说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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