跑了出去。”
“我手肘这个伤,就是当时被那个男人推倒磕到的。”
说着,莫瑾展示了一下左臂手肘。
伤口已经结痂。
她接着说道:“我意识到那人是小偷,连忙大喊‘抓小偷’。”
“我家在一楼,那小偷很快就从楼门跑了出去,我追出去后,碰到了小区保安,我跟他说那个人是小偷,然后他就追出去了。”
罗大状问道:“你说的那个保安在法庭上吗?”
莫瑾看了一眼,点点头:“在,就是二号被告人。”
罗大状微微一笑,“谢谢,法官阁下,我没有问题了。”
陈忠汉看向原告席位:“原告方,你们有问题向证人提问吗?”
“有!”
岳斌看着莫瑾开始发问:“证人,你有没有看清楚小偷的样貌?”
莫瑾作思考状,随后缓缓摇头:“没有看清楚,当时他帽檐压得很低,而且我太害怕了,没记得他长什么样。”
岳斌嘴角微掀,看向法官说道:“法官阁下,我问完了。”
“根据证人所言,她并没有看清楚小偷的样貌,那么是不是有这么一种可能。”
“当时小偷被发现后,并未逃出楼门,而是躲在了某处,韩明又刚好出现在现场,并且跟小偷体型穿着类似,被误认为是小偷!”
“也就是说,韩明可能根本不是小偷!”
“至于他身上发现的所谓赃物,也可能是小偷塞到他身上的!”
“哗!”
此话一出,旁听席上顿时骚乱起来。
以常人的思维来看,岳斌的话完全就是强词夺理啊。
体型,衣着,帽子,时间,地点都对上了,还在他身上找到了赃物,这么多因素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,难道不足以证明他是小偷?
但庭审就是这样。
这里是一个讲究法律的地方,一切都要以证据说话。
哪怕是铁证如山的案子,只要有一个存疑之处没办法解释,都可能无法定罪。
因为在司法实践当中,有一个原则叫做“疑罪从无”。
很多有经验的讼棍,就会专门从这方面下手。
他们的辩护思路很简单,也很有效,就是寻找漏洞,不管是证据链的缺口,还是证人证言中不严谨的地方,只要被他们找到,而公诉人或者原告没办法合理解释,那么就可能让自己的当事人无罪,或者减轻刑罚。
显然,岳斌深谙此道。
这种人你可以从道德上批判他,但他的做法确实没什么问题。
岳斌似乎来了状态,似笑非笑的看着对面的罗大状,觉得他也不过如此,找来的证人轻易便被驳倒了。
然后便看到罗大状笑了。
“法官阁下,辩护人这边有一份新的证据,请求当庭播放。”
看到罗大状的笑容,岳斌顿时生出一丝不祥的预感,连忙举手道:“反对!辩护人有证据突袭的嫌疑,这份证据我并未在证据清单上看到过!”
罗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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